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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正在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答辩方式,向上海市教委推荐1项项目申请书。答辩时间初定为2007年4月20日(周五)。
二、我校将优先推荐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部市级以上政府科技奖项的项目申请者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过国家级项目的项目申请者。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书具有扎实的理论研究基础,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提交的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技前沿进行创新性研究,研究思想新颖,研究方案及计划合理。
四、教育部具体通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请见网址:
http://www.dost.moe.edu.cn/outpart/moduledetail.jsp?id=655
http://www.dost.moe.edu.cn/outpart/module.jsp?type=16
五、请和所在部门办公室联系,参加部门推选,由部门办公室将申请书纸张材料(包括附件)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新世纪人才
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岸
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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