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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2008年度第二届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资助额度:
晨光计划属于人才资助计划,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下职称、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基本条件,是学校重要培养对象的在编教职工;所申请的项目能产生出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每项6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为2万元。
二、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向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推荐3项晨光计划项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对晨光计划项目的每一位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放弃答辩或找人替代答辩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初定为5月中旬。
三、晨光计划申请书见附件,请各科研秘书于2008年4月16日前将申请书纸张版一式五份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传送至abzheng@adm.sh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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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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