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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我校向市教委推荐的项目数
    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名额为8项,资助经费为15万/项,一般项目名额为25项,资助经费为8万/项;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名额为3项, 资助经费为5万/项,一般项目名额为15项,资助经费为3万/项。学校优先推荐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学校不推荐以前承担过上海市教委等纵向项目但完成质量不高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如下:
   
1、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新世纪人才、跨世纪人才、国家重点项目承担者、部市级重大项目承担者等高层次人才或高层次项目承担者不能申报。
   
2、目前有在研的市教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不包括上海市教委支出预算项目。
   
3、45岁以上的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4、重点项目申报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或副高以上职称。
   
三.请提交《科技查新报告》,我校图书馆免费提供查新服务,请尽快联系58855200——3037或3048。
    四.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
2008年7月4日(周五)上午将申请书纸张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项目申报清单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申请书

 

                                         

                 科 技 处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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